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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日前就年金改革違憲議題演講時,談到前總統李登輝現在「照領終身俸」,李登輝辦公室要求楊48小時內公開道歉後,楊昨發出「公開道歉書」,表示日前講詞有欠周延,不無冒犯,向李登輝致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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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仁壽昨出席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舉行的「社會典範.全民效法」公益系列講座,利用演講機會,現場發放公開道歉書,但面對媒體採訪,楊不願多談,僅說「尊重他(李登輝)老人家」、不再講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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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登輝辦公室主任王燕軍回應說,「感佩他,願意用這樣方式來表達道歉。」並轉述李前總統的看法,指改革過程一定會有受到影響,改革方式或是細緻度,是可以討論,希望站在國家與社會進步前提下看待所有改革。楊仁壽的道歉信說,李登輝2000年5月20日卸任,依當時有效的《卸任總統禮遇條例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:「依現任總統月俸按月致送終身俸」,應受到禮遇,乃屬法之當然。其後該條例雖數度修正,依法不能拘束業已卸任的李前總統,這就是即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。李登輝後來拋棄該條例或其他法律所定若干權利,改按後來修正的《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》規定:「按月致送新台幣25萬元禮遇金」,禮遇有效期間與任職期間相同,令人感佩。楊還說,有權利才能拋棄,無權利即無拋棄可言,「李前總統胸襟寬大,在此致上無限敬意。」年金改革,是人民一致願望,只因在現代民主法治國家,凡所改革,都應依憲法及法律之規定及精神處理。他強調,本月11日演講時,以李前總統禮遇條例為例,絲毫未有不禮之念,遑論攻訐。但無論如何,講詞或有欠周延之處,不無冒犯,特此致歉。王燕軍則轉述李前總統說法表示,他認為,在公共政策制定中,一定有既得利益者及既得利益受影響者,不管人數多寡,如果都願意站在國家進步的前提下看待問題,犧牲自己的權益,未來改革後帶來的成果,這些人在歷史上都是有功勞的。(中國時報) var _c = new Date().getTime(); document.write('');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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